要聞列表金管會修反詐法條:VASP納入跨業照會,詐騙「虛擬貨幣」可變賣發還被害人
動區 BlockTempo2026-05-28 08:43:49

金管會修反詐法條:VASP納入跨業照會,詐騙「虛擬貨幣」可變賣發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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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預告修正《金融機構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詐欺犯罪危害應遵循事項辦法》,四大重點包括建立金融機構與 VASP 跨業照會機制、完備跨機構防詐平台規範、深化存款機構與電子支付及 VASP 間的異業聯防通報,以及明定 VASP 可將警示帳號內的虛擬資產變賣後發還被害人。 (前情提要:遠東商銀、高檢署簽訂 MOU:全臺 95% 加密金流納入反洗、反詐偵查架構) (背景補充:金管會公告首批虛擬資產服務商 9 家合規,18 家列 VASP 黑名單永久停業) 重點摘要 - 金管會修正 52 條反詐子法,新增金融機構與 VASP 跨業照會機制,加速判斷帳戶是否涉及詐欺 - 存款機構、電子支付與 VASP 間建立異業聯防通報,防堵詐騙資金在法幣與虛擬資產間流竄 - VASP 可將警示帳號內虛擬資產變賣後發還被害人,解決受害者無幣帳號無法收款的問題 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於 5 月 28 日預告修正《金融機構及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詐欺犯罪危害應遵循事項辦法》,這是今年 1 月 21 日修正公布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授權子法的對應修法,目的是將 VASP(虛擬資產服務業者)正式納入金融體系的跨業反詐協作架構。 本次修正共計 52 條修正、3 條新增,修法規模在金管會近年的反詐法規中屬於較大幅度,核心目標是補齊過去金融機構與 VASP 之間的聯防斷點。 VASP 與銀行跨業照會與聯防通報 修法第一個重點是建立「跨業照會機制」,意指金融機構與 VASP 各業別之間,可主動照會對方,查詢特定帳戶或交易是否異常。辦法明定各業別得照會的範疇、跨業照會對象,以及受照會時應提供的資料項目,讓業者在評估可疑帳戶時有更充足的資訊基礎,加速判斷並即時採取控管措施。 第二個重點是「跨機構防制詐欺犯罪平台」,修法明定建立平台的機構向金管會申請核准所需的文件、參與機構可透過平台辦理的作業項目,以及平台得蒐集、處理和利用參與機構客戶資訊的範圍,在個人資料保護與詐欺防制之間劃出明確的法律界線。 第三個重點直接針對過去的問題,也就是存款業務機構、電子支付機構與 VASP 之間的「異業聯防通報」。過去詐騙集團會利用法定貨幣與虛擬資產之間的轉換來洗錢,資金從銀行帳戶流入交易所後,傳統金融的警示機制便失去追蹤能力。修法後,三方之間建立聯防通報機制,意圖防堵這個「真實與虛擬金流之間的聯防斷點」。 詐騙虛擬資產可變賣後發還: 修法第四個重點,部分遭詐欺的被害人根本沒有虛擬資產帳號,無法接收已被轉換成虛擬資產的遭詐款項。加上虛擬資產價值隨市場波動,拖越久對被害人越不利。 本次修法明定,VASP 可將警示虛擬資產帳號內的剩餘虛擬資產變賣後進行發還,讓被害人以法定貨幣收回款項。這解決了兩個問題:一是被害人不需要為了領回遭詐款項而去開設虛擬資產帳號;二是透過及時變賣鎖定價值,避免虛擬資產在等待發還期間因市場波動導致進一步損失。 金管會表示,本次修正草案將刊登於行政院公報,並於金管會網站公布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界可於草案預告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 30 日內,至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提供意見。 常見問題 VASP 跨業照會機制是什麼? 金融機構與虛擬資產服務業者(VASP)之間可主動查詢對方的特定帳戶或交易是否異常,加速判斷帳戶是否涉及詐欺並即時採取控管措施。 詐騙虛擬資產如何發還被害人? 修法後 VASP 可將警示帳號內的虛擬資產變賣為法定貨幣後發還被害人,解決受害者無幣帳號無法收款以及資產價值隨市場波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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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2026-05-28 08: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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